为进一步提高我司党政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,提高其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,推进我司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活动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增强学习效果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章组织形式
第一条公司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采取以中心组学习为主、个人自学为辅的形式。
第二条公司党总支中心组由公司党政领导、党总支委员组成,公司党总支书记任组长,经理、副书记任副组长。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,确定研讨专题,提出学习要求,主持集中学习研讨,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;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上述工作;学院分团委书记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,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
第三条学院分团委承担为中心组学习服务的职责。具体负责内容包括学习计划、学习专题的拟订,学习资料和教材的提供,集中学习地点的安排,人员的通知,签到考勤,学习记录,学习用具的配备,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。
第二章学习计划
第四条每学期开学初,公司党总支将在学校、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的基础上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。
第五条中心组成员应结合个人实际制定包括目的要求、学习内容、学习方式、时间安排、参考书目等内容的个人学习计划。
第三章学习方法
第六条组织集中学习。集中学习主要采取阅读文件及书籍资料、专家讲解、专题研讨、主题实践活动等方式。集中学习前各中心组成员要认真研究设定学习研讨的专题,发言人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,发言内容既要有学习体会、理性思考,又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和学院实际,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第七条坚持个人自学。中心组成员要把学习作为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实,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进行个人自学,并用专用记录本作好自学笔记。每年至少撰写两篇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。
第四章学习时间
第八条集中学习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三下午。
第九条中心组成员自学时间每个月不得低于三个小时。
第五章学习记录
第十条公司党总支为中心组每位成员设立学习档案,详细统计每位成员的学习内容、学习次数和自学时间,检查学习记录,收集装订每位成员的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。
第六章考勤制度
第十一条中心组学习考核由公司党总支指定专人负责,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应提前向公司党总支书记请假,每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两次。
第七章附则
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。
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公司党委
2020年9月